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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的多元文化政策与魁北克问题
作者:张莲 来源:四川外语学院研究生部 文章点击数:

摘要:加拿大政府推行多元文化政策是一种历史的选择,多元文化政策在尊重各族裔文化平等的同时,促进了本国民族文化协调发展。长期以来,法裔加拿大人希望维护本族裔的传统和特征,而并不追求融合,因此,法裔聚居的魁北克省分离问题向追求民族特征的加拿大人民和联邦政府提出严峻的挑战。多元文化政策在尊重各民族之间的差异的前提下,有效地缓和了英裔和法裔居民的矛盾,将魁北克留在联邦内,保证了国家统一。

一、 序言

在加拿大社会现代化的过程中,国内民族政策的整合是加拿大政府一直面对的最重要的任务之一,这是由加拿大社会多族裔的特征决定的。影响这种整合的有三种理论:(一)、同化理论,即除法裔之外的其他移民放弃自己母国的传统文化,接受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二)、“熔炉”理论,它设想将新移民集团与已定居的加拿大社会交融,从而最终使各族裔文化融合为一种超越任何单一文化之上的新的加拿大文化;(三)、“马赛克”理论,即多元文化主义,在维护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与加拿大的政治和经济的统一的基础上,容许各族裔、主要是少数民族保留自己的部分文化传统,由这些多样化的族裔文化共同构成统一的加拿大民族文化。在实践上,“熔炉”理论在美国比较流行,不少人认为,在美国,各种民族文化被融合在一起而创造出一个新的美国文化,但在加拿大,由于特定的环境,各族裔共处没有按照“熔炉”式融合发展,政府也从未提出以此为目标的民族整合政策。在很长一段时期中,在承认英裔和法裔二元文化的同时,加拿大政府对移民推行的是盎格鲁-撒克逊化的同化政策;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随着非白人移民大量涌入、少数族裔不满和反抗高涨,政府转而实行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它主张既要保留各族裔文化的传统,又必须维护公民对统一的加拿大民族的普遍认同,加拿大出现了多族裔文化共同发展的局面。

在探讨加拿大追求民族特征的过程中,人们发现这样一种差别:加拿大的邻国美国白人占63%,他们在美国的社会和文化中占有主导地位,以他们为中心形成了美利坚民族大熔炉;加拿大白人占总人口的绝对多数,他们亦在加拿大社会和文化中占主导地位,而加拿大却被人称为民族马赛克,即加拿大各族裔的民族融合程度要低于美国。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然而,一个明显而重要的因素是,在加拿大白人主流社会中,法裔加拿大人占据着特殊的地位,长期以来,他们所希望的是维护本族裔的传统和特征,而不是追求融合。法裔聚居的魁北克省分离问题一直是加拿大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不确定因素, 它对追求民族特征的加拿大人民和联邦政府提出严峻的挑战。20世纪以来魁北克民族主义不断高涨,1971年由特鲁多政府提出的多元文化政策缓和了英法裔居民的矛盾,抵制了魁北克分离主义的破坏,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二、 历史的选择

加拿大的多族裔结构是历史形成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一二十年里,加拿大一如既往地依靠欧洲和美国来提供所需的大多数移民,但到二战后的二三十年里,随着对技术劳动力需求的增长和欧洲人向加拿大移居量的下降,加拿大扩大了依据人力资本而不是种族来源移往加拿大,他们主要来自亚洲和非洲国家,随之带来了新的劳动力、人力资本和更多的投资。与此同时,新移民的到来带来了加拿大社会多族裔和文化多样性的特征。

立国以来占人口多数的是欧裔移民,而在联邦政府中代表英裔移民利益的集团总是居于主导地位。尽管20世纪60年代以后来自非欧美地区的移民比例大幅度上升,但是欧洲裔移民仍然在加拿大人口中占大多数。1985年,加拿大2500万人口中刚好一半自称具有英国或法国血统,只有4%的居民来自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总人口中的28%,即约700万是混血居民。因此,政府的移民政策和民族政策倾向总是打上了维护英裔居民利益的烙印。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加拿大劳动力需求大增、新移民不断涌入、族裔多样化趋势日益加强、少数族裔开展反对种族歧视的斗争,操英语地区的盎格鲁-撒克逊化倾向越来越不合时宜,它受到了严重地挑战。战后较长时期中,许多非白人族裔即所谓的“有色族裔”,尤其非洲裔加拿大人和加拿大土著居民在就业、住房和经济的其他领域面临着比较严重的歧视,这是战后加拿大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

受到美国黑人民权运动的鼓舞,60年代加拿大的黑人奋起反对本国的种族歧视,多为新近来自印度和非洲的新一代拒绝接受次等公民的待遇。联邦政府1969年颁布了《官方语言法》(The Official Language Commission)。该法案规定:英语、法语同是加拿大的官方语言;此后一切政府文件、国家律令等必须使用两种文字;所有联邦政府机构必须根据服务对象之要求,提供相应的英语或法语服务;部分政府官员必须讲两种语言;在法裔居民的地区提供法语教育。

“二元文化”和“官方双语”进一步刺激了少数族裔,他们强烈要求也像法裔居民一样,在多样化的加拿大社会中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保留和维护本族裔的文化传统。在上述背景下,1971年10月8日加拿大特鲁多政府制定了“双语框架内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政府将对那些有愿望和努力发展能力来为加拿大做出贡献,而且对明显需要帮助的弱小民族进行帮助。(2)政府将帮助所有文化集团人员克服文化障碍,全面参与加拿大社会。(3)政府将旨在使国家团结利益的前提下,促进加拿大各文化集团之间的接触和交流。(4)政府将继续帮助移民学习加拿大一种官方语言以便全面进入加拿大社会。 为了更好地贯彻多元文化主义政策,1972年,联邦多元文化部成立;1973年,加拿大多元文化咨询委员会成立;1984年,该咨询委员会改名为加拿大多元文化委员会;在80年代,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发展得更加完善,并被写入了宪法。

三、 多元化与同一性

一般说来,一个民族应拥有自己的文化传统或渊源,它是该民族特有的生活方式和意识形态的表征,更是民族凝聚力的源泉。不言自明的是,一个民族本身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统一的文化是它在处理与外国文化关系中占据主动的一个极重要的因素。对于加拿大政府来说,它的多元文化政策是否有利于民族凝聚力的加强和统一的民族文化的维护?加拿大的民族文化何在?这本来就是令世人、包括加拿大人自己迷惑不解的问题。加拿大政府多元文化政策的实施使这一问题更加复杂,因此批评者认为,该政策强调加拿大国内各族裔群体的特征而不利于统一的加拿大民族文化特征的形成和发展。

长期以来,在除魁北克地区以外的地区,加拿大政府推行的是民族同化政策,企图以盎格鲁-撒克逊化整合加拿大的社会和文化,历史证明这一道路是行不通的。之后加拿大政府推行两元文化政策,又企图以与魁北克法语文化的调和来平息法裔居民的不满,但随着战后非白人移民的大幅度增加,加拿大多族裔社会的形成,非白人居民要求各族裔社会和文化的平等,多元文化政策应运而生。因此,固然单元文化政策似乎是最佳的选择,但实际上多元文化政策更适合加拿大的历史和现状,因为它符合加拿大社会多族裔共存的特点,也符合世界多样化发展的民主潮流。多元文化政策并不意味着民族融合或同化不再是国家生活中的另一主题,相反加拿大的多元文化政策却是促进它的统一民族文化发展的有效途径。同化和民族融合是一个多民族社会,尤其是像加拿大这样一个移民社会必然发生的趋势。但在这一过程中,文化的多元性与同一性存在天生的矛盾。

切佛坦-拉多罗夫(Tzvetan Todorov)评说:“多元文化主义既不是一种灵丹妙药,也不是一种威胁,而只是所有存在的国家的现实”。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影响是深远的。首先,满足了魁北克省外法裔少数民族关于语言教育方面的要求,平息省外法裔少数民族的怨气。魁北克省内的法裔自称魁北克人,而省外的法裔则称法裔加拿大人或冠以自己所在省的名称,如法裔新斯科舍人。虽然同为法裔人,但二者之间的利益不完全一致。魁北克人力求在省内完全法语化,维护主体民族的主要特征,而省外法裔人则希望实行双语制,力求避免被英裔同化。

其次,也满足了魁北克省内英裔少数民族和其他民族的愿望。多元文化政策??的影响,保证生活在魁北克省内其他族裔的权利。第三,对维护国家的统一起了重要的作用。联邦政府一改过去同化或歧视的民族政策,以更加务实,宽容的态度对待民族问题,在尊重各民族之间的差异的前提下,保证国家的统一。第四,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为西方现代化资本主义国家解决民族问题提供了现实的经验,为世界民族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四、 魁北克与多元文化政策

1980年5月6日魁北克省约86%的选民参加了全民表决,结果以59.6%的多数票否决了魁北克政府同联邦政府谈判独立问题的主张。魁北克全民公决的失败一方面取决于魁北克不断增长的经济实力,独立后会影响一部分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则归功于特鲁多政府不断落实多元文化政策,满足了一部分人的要求。1980年魁北克全民公决是该省历史上首次就主权问题进行的公民投票,它使联邦政府和其他各省清醒地认识到不能像过去那样处理与魁北克的关系了,开始意识到魁北克的特殊地位,为最终承认魁北克是一个“特殊社会”奠定了舆论基础;促使联邦政府下定决心,修改宪法,重新划分联邦与省的权力,促使加拿大向英国收回制宪权。联邦政府更加重视多元文化主义政策的完善与实施,1987年重新制定了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与1971年的政策相比取得了重大的进步,主要表现是:1971年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主要是对少数民族集团,现在是对所有加拿大人;增加了两项政治内容,即消除歧视和社会平等;在理论上有很大的提高,支持一体化理论,而不是同化理论。

收归宪法是特鲁多政府最重要的政治成就,标志着加拿大真正成为拥有完整的主权的国家。1982年4月17日,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在渥太华签署了新宪法,取代了原来的《英属北美法案》。但是1982年宪法未能满足魁北克关于特殊地位的要求,魁北克拒绝加入新宪法。没有魁北克的加入,新宪法是不完整的。要使魁北克加入联邦宪法,必须承认其特殊地位,这又将引起其他省份和英裔加拿大人的不满。在这种情况下,联邦政府只有加大力度贯彻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小心翼翼地处理魁北克与其他省份的关系,在二者之间保持平衡才能维护国家统一。

然而,魁北克人把1980年公民投票、《米奇湖协定》及《夏洛特敦协定》的失败当作英裔加拿大人拒绝他们的最好例证,认为只有选择独立,才能更好地解决魁北克社会的问题。独立主义的高潮又一次到来了。1995年10月30日,魁北克进行了第二次全民公决,结果是反对分离的联邦主义者以50.5%的得票率领先,分离主义者为49.5%。11月27日,加拿大总理雷蒂安向联邦议会提交一项法案,提请议会承认魁北克省在联邦内的“特殊地位”。12月11日,加拿大议会通过了该法案,正式承认魁北克省的“特殊地位”。这一举措是联邦政府在魁北克问题上做出的伟大的妥协。正如特鲁多总理所指出,政府支持和鼓励的是那些“给我们社会带来稳定和活力”的各种文化和族裔群体,鼓励文化和价值体系的“共享”,使族裔对自己文化的自我认同和信心是民族团结的基础,因为由此才可以产生对他人的尊重和分享其他观点、态度和设想的愿望。“一个有生命力的文化多元主义将有助于产生这种最基本的信任,这种信任就形成了使所有成员公平竞争的社会基础。” 雷蒂安总理秉承特鲁多总理制定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以促进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为目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魁北克问题。

五、结语

多元文化政策承认各族裔文化平等,在双语框架下承认法裔居民的特殊地位,更指明了加拿大文化向统一的加拿大民族文化发展。多元文化政策没有影响加拿大民族融合的发展,它承认各族裔自身文化的传统,它们是因地域、语言、人种、生活方式等等经由长期的历史积淀而保存下来的东西,因而不会轻易地发生变化。但是,当生活在一个新的环境之中,各族裔的融合是不可避免的,经过数代人甚至更长的时间的变迁,它们必然要适应新的生存环境,包括它们相互之间的适应。1985年加拿大的一项民意调查中有一个问题是:你喜欢“马赛克”还是“熔炉”模式?有56%的被访者回答喜欢“马赛克”模式,而27%的人喜欢“熔炉”。到1993年相同的调查表明,喜欢“马赛克”的人下降为44%,而支持“熔炉”的人上升为40%。 这一结果说明了民族融合为越来越多的加拿大人所认同,也从一个方面说明,加拿大政府的多元文化政策是成功的。

魁北克问题的实质是民族问题。语言、宗教、风俗等都是民族的具体特征,如果这些具体的特征逐一丧失,那么这个民族也就不存在了,为此魁北克的法裔做出了长期不懈的奋斗。尤其进入20世纪后,政治、经济问题日益在魁北克问题中占有重要地位,使魁北克问题复杂化。多元文化政策说到底是处理加拿大主流文化与少数族裔文化之间关系,它在化解魁北克省独立风波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多元文化政策主张英裔文化应该对法裔及其他少数族裔的文化采取宽容和接纳的态度;少数族裔文化一方面要主动争取融入主流文化,另一方面还要注意对本族裔文化的扬弃。有这样宽容的民族政策,加拿大能够进一步发展自己包容并蓄的统一的民族文化,以其鲜明的特征自立于世界民族文化之林。